接院文件通知,自2011年起,院实行单位预算执行目标和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和激励挂钩制度。对于未完成院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目标的单位,将核减10%的基本科研费拨款。 执行财政拨款课题的各课题负责人必须以大局为重,严格完成各自课题的预算执行计划,确保我所的资金安全。 如果因为个别课题预算执行不力,导致全所无法完成预算目标而遭到经费扣减,扣减经费由未完成预算目标的课题共同按比例承担。 研究所10月底对年度所拨经费进行预算执行检查。未按进度执行或未执行的所拨经费,将收回二次分配。
财务处 2011-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