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外国专家局文件
甘外专[2010]1号
关于开展引智专项经费财务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的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各有关单位引进人才专项经费财务严格使用管理,保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定于2 01 0年3月底前,重点对2 0 08年、2 0 09年下拨各市、州外专局(引智办)及有关单位的国列、省列引智专项经费,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经费和重点项目、软件集成电路专项、东欧独联体国家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规章制度。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专局外专发[1 9 9 9]1 6 3号《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 001]7号《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外专局关于重点项目经费核销的规定》(见附件)文件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完善本单位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引进人才专项费用使用和管理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财务纪律。各有关单位专项经费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的核算体系,独立核算经费的拨入与支出,正确反映专项费用执行情况。国列、省列专项经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按期结算,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不得挪用或挤占。严禁项目经费总支出、支出明细与账面实际支出不符、对经费以拨代支、项目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不齐全、项目经费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和帐务处理等问题出现。
三、严格财务规定,明确使用范围。对引智专项经费资助范围、资助比例以及经费核销国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权限使用专项费用。严禁从引智专项经费中提取科研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科研人员津贴、购置固定资产等超范围支出专项经费现象发生。
四、推进内部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我省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稽查制度,坚持年度财务自查,凡发现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存在问题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接到通知
后,请各单位根据专项经费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先行财务自查,重点清查2 O 0 8、2 0 09年度所有纳入专项经费管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国列、省列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原始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有关帐务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自查结果要求于2 O 1 0年3月底前上报省外专局。同时,省外专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弓l智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检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
检查组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清照 电子信箱:gsaiep@rst.gansu.gov.cn
电话:0931-8877115 传真:0931-8885342
附件:
一、《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三、国家外专局关于重点项目经费核销的规定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经费 财务检查 通知
甘肃省外国专家局 2010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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