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寒旱发〔2014〕10号
中科院寒旱所关于印发业务接待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已经3月17日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您们,请遵照执行。
中科院寒旱所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研究所接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中科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接待费指研究所所属各部门在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等过程中所支付的用餐、住宿、交通等费用。
第三条 业务接待管理和控制采取“有利公务,有利业务;节俭实在,周到有礼;严格标准,严格审批;强化预算,控制开支”的32字方针。
第二章 原则和标准
第四条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业务接待费坚持从严从简、降低成本、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 业务接待部门在接待过程中,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第六条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门可以安排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以自助餐、快餐或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等;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七条 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部门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
第八条 用车由各部门本着合理、礼貌、周到的原则酌情办理。
第九条 国内业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迎送活动,不跨地区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第十条 所领导直接接待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所属各部门接待的,应提前填写《业务接待费审批表》(以下称《审批表》),报主管所领导批准。批准后,可以自行安排接待活动,也可以将批准后的《审批表》提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根据批准的标准在协议宾馆(酒店)协助安排。
出差异地不能直接办理审批手续时,应采取有效联系方式征得主管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但需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章 报销和审核
第十二条 严格实行业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审核制度。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和《审批表》;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费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原则上应在接待工作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报销。
第十三条 财务处负责原始票据的审核、接待费的预算编制、额度控制及预警提醒。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监察审计室会同财务处、纪委负责监督检查业务接待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五条 各部门接待费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接受纪监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请专业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 凡不符合接待费使用范围的开支,其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对讲排场超标准接待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实行业务接待费使用报告制度。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一年度的业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中科院寒旱所
2014年3月19日
抄送:中科院监审局,兰州分院纪检组
中国科学院寒旱所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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