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寒旱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寒旱所野外考察差旅费用开支规定》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92)科发计字0395号《中科院野外科学考察期间差旅费开支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野外科考的新发展、新需要、新趋势,特制订本办法。
一、制订原则:保障科考需求,保护人员健康,明晰补助标准,规范费用开支。
二、适用地域:远离单位驻地的县城城区以下、城市郊区、特殊无人居住区等野外地区。
三、适用条件:工作条件艰苦、流动性大、食宿不固定或本所固定野外台站。
四、适用对象:隶属本所的工作人员、课题项目协作人员、各类客座人员,研究生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流动科考确认管理部门:研究室、科研处
六、野外考察费用审核部门:计划财务处
七、野外考察费用开支具体规定:
(一)野外差旅费借款、报销应执行事先制度(详见审批单),资金使用审批事项应按2006年发布《寒旱所对资金使用权限审批制度修订》中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事先审批制度详指:
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出野外,相互审批;
研究所副所长出野外,由所长、书记审批;
管理部门处长出野外,由主管所长审批;
管理部门副处长、部门内人员出野外,由本部门处长审批;
各主管所长对分管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出野外进行审批;
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含研究室主任)对所属机构下属人员公务出野外进行审批;
项目、课题负责人对所属人员公务出野外进行审批。
审批单样式:
中科院寒旱所野外考察申请审批单
考察人员(组)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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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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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事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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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目的地(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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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考察天数: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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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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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课题审批人、研究室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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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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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所领导审批意见(考察人为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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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不能填列的,可以附详细说明。
(二)野外考察补助基本原则:区分地域、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三)野外考察计算天数按科考自然天数计算;
(四)野外考察期间,乘坐交通工具无限制,住宿费在标准凭有效票据内实报,交通费用凭有效票据实报,补助实行总包干制;
(五)野外考察实行“住宿费+野外补助”的补助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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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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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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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野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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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野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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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宿票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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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40元/人/天标准内凭票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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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4000米以内
入沙漠30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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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4000米以上
入沙漠30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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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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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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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露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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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无住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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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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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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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标准为野外科考期间的标准,不含路途;
2:路途补助标准参照《城市差费规定执行》;
八、本所野外固定台站补助费规定:
(一)本所固定野外台站补助费统一为:职工每人每天80元生活补助,研究生由各野外站在职工标准内自行制定站内统一标准,报计划财务处备案;本所固定野外示范试验区参考固定台站标准执行;
(二)补助计算天数为工作人员住野外台站自然天数,长期住站人员计算补助费需以考勤表为凭;
(三)本所人员在野外固定台站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通过内部转帐形式支付,野外台站不得私自收取现金及开据凭证;
(四)前往野外台站工作的人员如在台站发生伙食费用,按台站要求支付。
九、野外考察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开支票据之间在时间、地点、考察规模等要素上应能够相互印证,考察时确不能取得正式票据时,应尽量保留原始文字凭据(如收条等)并附在报销单后,与考察无关的各类票据均不得报销;
十、野外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野外科学考察日程表;
十一、对于野外使用当地非机动车辆、牲畜等搬运仪器、装备等发生的租赁费用而不能取得合法收据时,应按附详细说明及原始性文字凭证(如合同协议书、对方收条、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辆驾驶证复印件等),同时取得税务发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
十二、科考人员前往疫区、林区、灾区等进行考察的,应严格遵守地区规定,补助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2009年《野外差费开支规定办法》同时废止,由所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中科院寒旱所
2014年2月27日 |